健保積極照顧全民健康 哪些身分可免除部分負擔?
健保署希望藉由社會保險制讓被保險人都能夠受到完善的醫療照護,下列特定身分可以免除部分負擔:
重大傷病、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。
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臺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。
健保卡上註記「榮」字的榮民、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。
健保卡上註記「福」字的低收入戶。
3歲以下兒童。
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。
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。
持「油症患者就診卡」或健保卡上註記「油症」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(以下稱油症患者):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、急診及住院;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、急診就醫。
百歲人瑞。
同一療程,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,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門診基本部分負擔(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傷科除外)。
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(含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、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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